加拿大自雇移民
加拿大自雇移民
客户背景:
袁女士是2012年东航集团东方万里行推荐的安徽淮南籍客户:其与先生在淮南市自1996年起从事商业地产的开发生意,公司规模庞大,资金雄厚;其儿子2012年已近20岁,在加拿大UBC留学读大二时因健康原因休学1年回国治疗,还打算本科毕业后能进入美国名校继续深造。随着近10年移民热潮,袁女士夫妇也有了移民想法;在与上航出入境的沟通后,袁女士果断排除了加拿大、澳洲这两个有长期居住要求移民监的国家,觉得美国的教育资源、生态环境、经商氛围及宽松的移民监政策,都是他们的理想目标国。
案例难点:
投资资金来源解释?这是所有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人都会遇上的问题。袁女士企业财务状况优良,缴税大户,但注册资本过亿,从企业借款会牵涉到开公司注入资金过大的问题;她买卖过房产,也赚了很多,但都以公司名义买卖的,此方案也会披露出公司来。上航出入境资深文案与美国律师在跟袁女士深入沟通后,抽丝剥茧,最终确立了采用以袁女士母亲2003年在自家开发的商城里注册开业的餐饮公司为平台(注资50万),调整财务报表、大股东向公司借款,再将借款赠与袁女士用以投资的资金方案。
袁女士儿子的申请年龄问题?美国EB5移民法案规定,21足岁是主申请人随行子女的年龄临界点,意味着留给其儿子能否一起移民的时间只有15个月了。好在EB5申请过程中,从递交申请至审理获批I526之间的时间段是被冻结的,也意味着超过21足岁的子女可以多出这段审理时间。当然上航出入境的资深文案与美国律师也争分夺秒,袁女士也充分配合,仅花了1.5个月,就将全套完整资料递交上去了。在USCIS发的REF中要求其儿子提供在加留学4年的无罪认证,上航出入境动用了多年积累的加拿大宝贵的人脉和律师资源,3天内就帮其在不飞加拿大的情况下搞定了此份文件。很幸运的是袁女士在获得全家美国绿卡时,其儿子离法定的随行年龄要求仅差半个月了。
申请进程:
2012年5月签约上海航空出入境美国EB5代理协议(认购绿卡基金的绿谷医院项目)
2012年6月完成转投资款和文案工作,递交美国移民局申请
2013年4月I526获批
2014年3月广领馆面签通过
2014年4月获签(两年期绿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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